關于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<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>的公告》的解讀
《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》(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9號發布,以下簡稱“舊《辦法》”)自2015年修訂以來,有效指導了各級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投訴,切實維護了納稅人合法權益。近年來,黨中央、國務院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、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、稅制改革、減稅降費等重大決策部署,對納稅服務投訴管理提速增效提出了新的要求。進一步規范納稅服務投訴管理,提高投訴辦理效率,才能更好地解決納稅人和繳費人最關心、最直接、最現實的問題。這也是各級稅務機關開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”主題教育,需要認真落實的重要舉措。為此,稅務總局對舊《辦法》進行了修訂,發布了《關于修訂<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>的公告》,努力以稅務人的“辛苦指數”換取納稅人和繳費人的“滿意指數”。
國家稅務總局網站
2019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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